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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小说巅峰之作唐砖

更新时间: 2025-06-08 03: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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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者,一曰继;二曰导。公元1127年,北宋灭亡。旋即,皇九子赵构在万众期待中于商丘登基,继承宋统,改元建炎。然而,三个月内,李纲罢相,陈东被杀,岳飞被驱逐出军,宗泽被遗弃东京,河北抗金布置被全面裁撤……经过这么多努力之后,满朝文武终于统一了思想,定下了拥护赵官家南下淮甸转扬州的辉煌抗金路线。不过刚一启程,在亳州明道宫参拜了道祖之后,这位赵官家便一头栽入了闻名天下的九龙井中,起来后就不认得自己心腹是谁了!朕要抗金!可朕的心腹都在何处?!这是一个来自于九百年后灵魂的真诚呐喊,他在无可奈何继承了大宋的名号后,更要将这个朝廷与天下导向一条新路。故称绍宋。

大环境底下谁都不好混,玄奘也好,道信也罢,抡起道德人品,绝对是上上之选,但是一涉及到自己宗派的存亡,就会使出各种手段,好的,坏的,卑鄙的,无耻的,甚至有些灭绝人性的手段都是这些好人想出来,做出来的。 都说佛门讲究清心寡欲,不计较身外物,现在看看道信的模样,云烨彻底的就不相信这种骗人的话,道信常年茹素,衣衫简朴,出行之时只要路途不远就会选择步行,他认为这是一种修行,老僧曾经说过他一个月有两斗米就能活的很好了,这话云烨也信,以道信的人品还不至于说假话。 听起来很矛盾,但是他们确实是现实存在的两极,一个道信悲天悯人,济贫救苦从不落于人后,一个道信为了少缴税,还佛门一个超然的地位,无所不用其极,在玄奘回来的这一刻,两个截然不同的道信在他身上得到了最好的融合。 刚才踩着菊花宝相庄严的老僧,现在成了一个蝇营狗苟的市侩秃驴,让云烨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应对,大家都是为了混口饭吃,没想着去祸害谁,道信担忧云烨会跳出来拆穿大家的各种谎言,所以才不惜自降身份的想用他和玄奘的交情来打动云烨,希望他嘴下留情。 “原来云侯对这些感兴趣,不如请云侯带着贵公子去小庙一叙如何?” “多谢大师盛情相邀,可惜书院大考在即,云烨实在不敢懈怠,这些天就要彻底封闭玉山,好让学生们静心苦读,今日出来看故友回家,已是违反了书院的规矩,怎敢一错再错。大师好意,云烨心领了。” 听到云烨打算闭关,这就是说他谁都不准备帮助,一心一意的准备今年的大考,道信笑着恭祝书院学子旗开得胜,捷报频传。 云烨满怀感激的接受了老和尚的祝福,见和尚下楼走了,对单鹰说:“你也准备准备,参加考试,总是这样在瞎混不是个事情。““大哥,我家的事情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怎么可能会去给杀父仇人当臣子,这样也很好,大丫过门之后,我悄无声息的过自己的日子就好,犯不着去呕气。“云宝宝坐在爹爹怀里瞪着眼珠子看掌柜的那张胖脸,嫌弃的扭过脸,被丑人惊着了,大少爷的脾气发作了,指着丑掌柜给自己爹爹告状,希望能把丑人撵走。 单鹰自己不喜欢做官,云烨也不强求,从碟子里找出一块猪肝,塞给儿子,让他当馒头嚼,李容自己已经能够吃饭了,用勺子吃的很起劲。 大街上的人群随着玄奘的走远,也就散去了,只有那些虔诚的香客点着香,一路追随玄奘的脚步,去了荐福寺,今日那里有大法会,玄奘要在那里讲述自己的西行见闻,听说长安有名有姓的的勋贵都在邀请之列,云烨忽然笑了,这是别人的战争,与自己无关。 佛经里的佛祖其实与常人没有区别,吃了腐烂的食物也会闹肚子,被人暗算之后也会受伤,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传着传着就成了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大能者。 云烨认为,佛家的传播更像是一种思想的传播,而不是神通技能,很想说那些和尚都是些歪嘴和尚,唯恐自己的理念不被大众接受,就人为地添加了无数的糟粕,精髓反而被带有功利心的人们淡忘了。 达摩在中国始传禅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佛陀拈花微笑,迦叶会意,被认为是禅宗的开始。不立文字的意思是禅是脱离文字的,语言和文字只是描述万事万物的代号而已。这也是为什么慧能大字不认识一个,但是却通晓佛经的原因,只要明心见性,了解自己的心性,就可以成佛。 百姓不了解自己想要什么,和尚们也没有很好地教导,于是,一苇渡江,、面壁九年,断臂立雪,只履西归等,这些美丽动人的故事就成了达摩的全部,至于拈花意,则变成了一种智力上的较量。 玄奘大概也是受不了歪嘴和尚的荼毒,这才打算去天竺求法,到了天竺,他发现哪里的高僧也就那么回事,自己等了十八天都没有人敢上来辩论佛法,不战而胜之下,法相唯识宗就已经在他的脑子里确立了。云烨说的没错,干嘛不自己写一本经书? 天竺的佛教已经变成了禁锢人头脑的工具,婆罗门(祭司)、骄奢淫逸,酷毒无比,稍有违逆便会杀人,美其名曰,超度,印度教中的圣女几乎也变成了娼妓的代名词,玄奘不相信这样的教派会是以敬爱世人,拯救苍生为自己的存在目的。 有一个传说是这样论述的,如果不能阻止末法时代的来临,那就干脆把所有的信徒干掉,让末法时代早日来临摧毁这个旧的世界,而后再由新的佛祖来拯救世人,这是一种何等阴暗的心思。 玄奘去了荐福寺,云烨带着孩子回到了家里,全家早就做好了进山的准备,洪城此时已经封锁了玉山,山道上的巨大闸门,已经安装就位,就等云烨回山之后就会缓缓关闭。 大门关上以后,玉山顿时就安静了下来,皇帝派来的卫所军士,严格执行了封山令,一时间喧闹的东羊河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云烨也开始埋进书海,开始自己的苦修,颜之推临死前给了自己一张书单,需要云烨认真研读,李纲也添加了一些,泰山翁更是不落人后,当那些书籍被图书馆的管事一一找出来,堆在云烨面前的时候,他就感觉到自己的太阳穴在噗噗的跳动,一人高的一摞子书,老子需要看到什么时候?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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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纷争不休

荣华女的一句话就把高丽人和高山羊子完全割裂开来,也就是说他们不为高山羊子背书,云烨仔细看过高丽的降表,说得非常的详细,对于高山羊子的事情只字未提,高丽人知道自己无力控制海盗,也清楚是祸患,他们不愿意沾上高山羊子。 云烨现在就想知道高山羊子的降表是谁送过来的,为什么自己毫不知情,原先以为是渊盖苏文提出来的,现在看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文书都是有存档的,还专门分了类别,这是三省从玉山书院学来的办法,云烨按照字头找出了高山羊子的降表,看了这个降表,云烨的太阳穴就胀的厉害,高山羊子投降的曰期,甚至还在渊盖苏文之前。在高建武的降表之后。渊盖苏文才是最后一个请降的。 这是三股势力在投降,不是一股,他们谁也不必为谁背书,这才符合他们的实际情形,云烨拿着三封降表坐回椅子上,高山羊子的降表附页上面签着卢承庆的大名,那个时候,坐镇兵部的是卢承庆,怪不得自己提到高山羊子的时候,皇帝第一个想起来的人就是卢承庆,原来这一切都是这家伙一手艹办的,高山羊子的事情就是他捅到皇帝面前的。 这两个人是什么时候勾结到一起的?难道说在高山羊子大跳天魔舞的时候就已经有了默契?这太恐怖了,怪不得当初高山羊子知道李泰在自己的船队里,怪不得高山羊子总能莫名其妙的起死回生,原来卢承庆才是高山羊子最大的盟友。 什么都清楚了,高山羊子的海盗团需要一个固定的销赃者,别的国家吃不下这么大宗的货物,只有大唐的勋贵能才有这个能力,狗曰的卢承庆,为了赚钱彻底的疯了。 人家不当兵部主事这是早就谋划好的,他们最看重的其实就是岭南水师,只要掌握了岭南水师,就能放高山羊子进入内海,为他们谋取最大的利益。 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会比抢劫来钱快,云烨敢肯定,卢承庆被高山羊子算计了,这个女人之所以进入大唐内海,其实就是要煊赫自己的兵威势力,她不是如云烨想的那样要攻伐海边的城市,她是要攻伐岭南水师…… 自己还把刘仁愿撤了出来,给了高山羊子最大的方便,卢承庆把精兵悍将全部逐出岭南水师,更是让高山羊子笑开了花,干掉岭南水师,她至少有三年的喘息之机,依靠大海带来的财富,云烨不敢想三年后的高山羊子会有多么庞大的势力。 辽东水师现在被新罗,百济,倭国牢牢地拖在东海之上,想要救岭南水师,根本就来不及,只要辽东水师放开海禁,大唐封锁这三个国家的打算就会落空,到了那个时候才会是真正的四处冒。 不管新罗和百济多么的倾向大唐,高丽的例子活生生的摆在面前,想不被大唐吞没他们能选择的盟友只有大海深处的倭国,估计倭国也是他们最后的据点。 云烨摊开腿背靠在墙上,一种无力感深深地从心头升起,政治果然不是自己这种人玩的,如果没有那些历史知识,自己估计早就湮没在大唐了吧。 赫赫帝国,如同一位强壮的巨人可以拔山举鼎,可以横扫一切,但是想对付那些嗡嗡嗡到处飞窜的苍蝇,却往往有心无力。 云烨忽然笑了,自己当年一时胡闹弄出来的东西,现在反而是岭南水师的救命稻草,高山羊子想要从遥远的阿拉伯海域回到大唐的内海至少需要航行四个月,现在最多渡过了海峡,远航了四个月,她的部下一定需要休整,她还要准备用于战争的物资,而且信风现在已经停止,她到达广州的时间至少在三个月以后,还有机会,但愿卢承庆不会带着岭南水师去迎接高山羊子,否则,有心算无心,非吃大亏不可。 云烨回到兵部,这个时候从吏们早就下了差,全部挤在八珍阁吃饭,欣赏歌舞,刘进宝不明白侯爷为何现在要穿铠甲,见侯爷的脸色很差,又不敢问,只好帮着侯爷穿好盔甲,将一柄剑悬在侯爷的腰上。 “进宝,你火速回到家里,命冬鱼,人熊火速赶往岳州,让他们把这封信亲手递交给洞庭水师的刘仁愿,我们尽人事听天命吧。“ 刘进宝一听侯爷这么说,立刻就带着那封信窜了出去,云烨重重的在案几上砸了一拳径直往万民殿走去,他需要得到李二的授权,拿到大帝号的指挥权,只有大帝号才能将所有的危机解除,也只有大帝号才能让高山羊子的图谋成空,也只有大帝号才能在大海上面对无数的海盗有战胜的把握。 断鸿看着云烨一身的戎装非常的惊讶,而且身上还挂着一柄剑,虽然云烨在皇宫挂剑是李二特许的,这个时候穿这一身进入大殿也太不合时宜了吧。 云烨并不解释,反而放下了面甲,整个人都被甲胄护卫的严严实实,只有面罩上的玻璃后面露出一双快要发狂的眼睛,岭南水师是他的心血,不容有失。 大殿里散发着浓郁的酒香,这是李二珍藏的佳酿,不遇到大典从不拿出来,云烨进到大殿,李二就发现了他,没办法,一身黑色的戎装在这里太显眼了。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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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时间杀器

长孙无忌回到了门下省,想着李二那句少管兵事就少闹笑话的警告,就苦笑着把手里的卷宗扔到桌子上,背着手在在大堂上不断地转悠,看着东西两台的言官,暗自发愁。 到了他和云烨的这个地步,言官的弹劾基本上没有什么用处了,好坏只在皇帝的一念之间,云烨好歹还是武将,触碰军权算不得越界,自己从平灭陇右叛乱之后就再也没有执掌过军权,此时想要再次拿到军权,难比登天。 好在长孙冲一直是武将,所以长孙家想要执掌军权,唯一的希望就落在了长孙冲的身上。想起长孙顺德,长孙无忌就恨得牙根都痒痒,当年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被李二削减了军权,如今只能顶着一个国公的帽子混吃等死。 自己是凌烟阁上第一人啊,却只有调动五百城卫军的权利,说起来都是一把辛酸泪,王孝杰彻底的被毁掉了,一位将军,如今整天哭哭笑笑的在长安市上丢人现眼。 自己对朔方的军队有影响力,但是云烨同样对那里有影响力,薛万彻更是对那里的军人有约束力,云烨从什么时候开始布局的?长孙无忌想了很久都没有得到一个正确的答案。 细数这些年发生的事情,云烨好像一步都没有行差踏错过,想起这些长孙无忌就有些绝望,自己已是满头白发,云烨和云寿站在一起像兄弟多过像父子。 他不敢想自己故世之后,云烨的势力会膨胀到何种地步,到了那个时候,长孙家绝对会死无葬身之地,揉揉自己酸涩的腰,长孙无忌铺开卷宗。继续审阅天下事。 “不会,新皇登基之后,我就退休,该进兵部的归兵部,该入户部的入户部,该是皇家就还给皇家。我要留着玉山养老,云家就三个男娃,一个在南海,一个在岳州,长安是寿儿的,这样的安排多好。” 李泰羡慕的点点头说:“我的孩儿也不多,两个儿子,不过封地不少,就算是要分家。两个孩子还是能分到好多,我看到小暮和李象在一起,你打算把闺女嫁给他?不管怎么说,香儿和露儿你给我孩儿留着,至于你家小闺女随你的便。” “你到我家来分猪肉来了是不是?欣儿,徽儿都是好孩子,但是徽儿和你一点都不像,瞳孔发蓝。我家的孩子不嫁给异族。” “滚蛋,你老婆那曰暮就是纯种?你看看小暮的样子。高鼻梁,大眼睛,哪一点像你了,希帕蒂亚生的孩子要是没有点异族风情,我岂不是白忙活了。” 云烨大大的张着嘴打了一个哈欠说:“不管,云家的家规就这样。见不得异族人。” “你家什么时候有的这条家规?” “刚刚,你想让我闺女嫁给你蓝眼睛的儿子的时候我才制定的。” “哦,那就是放屁……” 俩个人一人端了碗面条坐在花池的矮墙上吃饭,嚼了一口新蒜,辣的李泰眼泪都出来了。抽了两下鼻子问云烨:“你打算怎么对付我舅舅?” “好好吃饭,活的年纪长长的,最后生生的熬死他,比寿数我占优势,以前的时候颜老先生就给我讲过一个道理,其实没必要和他争一时之长短,只要活得比他长就行。 杀掉你舅舅你心里不舒服?陛下心里也不舒服?皇后娘娘会和我拼命,我这辈子就为了这么几个人,为了一口气把所有人都得罪光,我干什么啊,所以啊,还是这个法子最好,看着你舅舅不要犯错就行,多给他点政务,多给他点让人头疼的政务,估计三五年后我就会取得胜利,到时候我还能去吊唁,混一顿宴席吃,皆大欢喜。” 李泰舒坦的一口气把面条吃光翘着手指说:“高,真高!我舅舅寿终正寝我就没什么怨念了,这样一来我父王也舒坦,母后也高兴,天下人能看到一个和睦的皇家,对谁都好。 说实在的你门下省弄给我舅舅从一开始就没安好心?” “许敬宗是什么人,你舅舅也太看得起自己了,有他在门下省,你舅舅绝对闲不下来,哪怕是简单的政务,老许也有把他弄得非常复杂,这种本事是老许与生俱来的,是绝对的高手,你大哥不知道从谁那里听到了建议,把李义府先也弄进了门下省,估计你舅舅的曰子会非常的难过,你知不知道诸葛孔明是怎么死的?累死的!” 李泰摇着头说:“只要是寿终正寝,我管他怎么死,小治的事情让我伤透了心,昨天我去皇宫,他还问我要糖吃,要的我眼泪都下来了,我现在要的就是不伤心,只要这个目的达到,怎么样都成。” 吃了亏伤了心才知道情义的重要姓,驴子都不在同一个地方崴两次脚,更何况人,现在没人敢再做伤感情的事情,虽然说李治是自取灭亡,但是这里面如果少了长孙无忌若即若离的推动和支持,李治的胆子不会这么大,到了最后,死了一地的人,伤了一片的心,这几乎就是李二能容忍的极限。 或许是再一次遭到了打击,李二的雄心似乎已经不再,朝纲在有条不紊的运转,云烨和长孙无忌还是那样的不对付,太子规规矩矩的在中书省治国,十六王老老实实地在西北沙漠里吃沙子,一切都完美无瑕,身为帝王只需要控制好节奏,不让出格的事情发生,就成了,有时候平平淡淡反而是施政的高明之处,朝令夕改绝对不是治国之道。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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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的历史纷乱混杂,堪称是一段由一些有着强大个人魅力的人书写成的历史。不论是李自成,还是张献忠这些叛逆者,还是崇祯,袁崇焕,这些当权者,亦或是吴三桂,耿精忠这些背叛者,每个人身上都有很多的故事,就是因为有了这些精彩的故事,明末的历史才变得大气起磅礴,波澜起伏。想要把这一段历史写好,自然要描绘出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物,不论他的立场如何,我们站在历史长河的边缘上旁观,他们不过是这条长河里的一朵浪花。冷眼看世界,就是我们目前需要做的事情,冷眼看历史也是我们目前生活的一种追求。历史长河已经流淌到了我们的脚下,我们大可站在河边,准备迎接我们的历史。

第3章 人世间河边乱石丛生,云烨走得很稳,就在昨夜,他发誓不再懦弱,妻儿装在心间,暖暖的溢满整个胸间。他要带着全家在这未知的世界闯荡,他相信,只要不在蛮荒世界,凭借自己灵巧的双手,在这里安一个家不是难事。他不再畏惧什么猛兽,情况再糟也不过如此。离开马群,独自在这荒原求生。云烨把它当作在这里生活的第一步。脚在黄沙上留下深深地印痕,后面一匹小马一瘸一拐地紧紧跟随。这是一匹被马群遗弃的伤马,狼撕裂了它后腿的皮肤,在烈日下,很快就腐烂了。清晨,马群去草原吃草,独留下它在河边等死。云烨清理了它的伤口,用珍贵的白药敷在伤口,相信用不了几日,伤口就会复原。云烨把这当作对马群的最后报答。然后,挥手和它作别,踏上寻找人群的道路。不知为什么,小马挣扎着站起来,望了马群里去的地方一眼,艰难的向云烨的方向走来。云烨听到了小马的脚步声,却未回头,只是放慢了脚步。云烨停,小马停,云烨走,小马走。走走停停,一人一马,在这长河边,走的颇有情意。中午的阳光变得猛烈起来,汗水湿透了衣衫,云烨找了一片树荫,那是一颗巨大的槐树,弯曲的枝干笼罩了足足半亩地,树下只有短短的青草,是一个休憩的好地方。云烨重重地坐在突起的树根上,解开衣衫,美美地喝了一大口水,暑热尽去。刚打算小憩片刻,小马走了过来,用头轻轻地拱来拱去,看起来想要喝水的样子。云烨拿出平底锅,倒满了水,小马也不客气,低头畅饮起来。云烨放下背包,查看它的伤口,还好,伤口没有挣裂,也不知是药品奇效还是小马体质好,伤口居然长了一层膜,怪不得它能跟随这么久。云烨头枕着背包,嘴里嚼着剩下的狼肉,粮食不多了,能省就省吧,小马就躺在云烨边上,嘴里有一口没一口的嚼着云烨割来的青草。“你就这么跟着我?我还不知道去哪呢,活该你倒霉,”“你知道么,跟了一个没前途的老大,说好了,跟了我就不许后悔。”“贼老天不声不响地把我扔在荒原上自生自灭,老子现在认了,咱哥俩就在这世上活个精彩,以后吃香喝辣,有你小子享福的时候。”“你以后就叫旺财吧,给咱两带来滚滚财运,怎么样?”“这名字太拉风了,没有一定涵养,起不出这名字的”"别喷唾沫,反正我超喜欢这名字,你看你,全身都是泥点,不叫这名字都亏了。“云烨絮絮叨叨地说,旺财闭着眼睛听,不多时,云烨声音越来越低,渐不可闻.........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惊醒了云烨,他一骨碌爬起,吃惊的望向右侧的密林,声音就是从那里传来的。旺财也站起来,很乖的站在旁边,摔着尾巴不叫不动。是两匹马,马蹄声急促而有规律,这不是野马在奔跑。云烨只觉得血往头上涌,拿起工兵铲风一样的冲向树林,砍开杂草,劈断灌木,惊飞无数鸟雀,旺财离得远远的,不理解自己的主人兼大哥发什么疯。待到云烨气喘吁吁的砍倒最后一片灌木。马蹄声已渐渐远去。看着黄土大道逐渐平息的尘埃,云烨放声大笑起来。眼泪和着鼻涕糊的满脸,他却不管不顾,扑倒在黄土地上,又放声大哭。这是人类文明的痕迹,它蜿蜒的伸向远方,与黄河并行,云烨断定这是连接兰州的大道,现在,也许叫驰道。刚刚骑马过去了两位古人,云烨觉得怪怪的,虽然见过很多古人,但那时木乃伊和干尸,马王堆美女辛追也不过如此吗。午后的阳光照在无人的古道上,显得静谧而苍凉,他对云烨来说,是一条通往未知的路,一步天堂一步地狱。云烨找到了人烟,在这即将回到人群的时刻,他却显得犹豫,天堂还是地狱?踏步踏这一步呢?在这个世界他是一个不存在的人,就像一汪潭水,投下一颗石子,泛起的涟漪能否把他淹没?未知是恐怖的,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的他,竟生出极大的恐惧来。满头的汗水顺着下巴颚往下淌。旺财把头伸过来,用舌头舔我的汗水,似乎在安慰他。站在河边,仔细的用河水洗去身上的污浊,衣服已破烂不堪,近一个月的摸爬滚打,现在只堪堪遮体而已。还是清洗干净,绑在身上,幸好背包是软牛皮的,没有任何破损。见旺财满身泥,顺便给他也洗一洗,冰凉的河水浇在身上,旺财喜欢的”咴咴“直叫。迈开大步走在黄土路上,已无所谓到哪,顺着这条大路总能见到人烟。路上的脚印,蹄印,车辙越来越密,相信离村庄,城市,越来越近。心中早没了恐慌,事到临头须放胆。转过一片草甸,人的嘈杂声传来。循声望去,只见十几辆牛车围成圈停在路边,车上插一面旗子,斗大的一个唐字迎风招展。云烨的心抽了一下。果然,回到唐朝且不知皇帝是谁。云烨饶有趣味的看着这群古人,蓝色袍服直达膝盖,麻布做的裤搭档,脚下牛耳麻鞋,头上高高地挽了发髻,用木棍暂定。这就是平民的装束么?还有几人身穿皮甲,腰胯横刀,显得威风凛凛。为首一满脸胡须的壮汉?云烨在旁边窥视,遂手握横刀大踏步向他走来。“羌人小子,敢来劫粮车,真真好大的胆子》”说完,雪亮的横刀一出鞘,就要往下劈。太好了,熟悉的关中腔。云烨赶紧退后,双手乱扬,陕西话随口而出;“这位壮士,谁是羌人,你认错人了吧。”大汉手中刀不撒手,停在半空,眼中全是狐疑;“咦,关中娃子,咋跑到陇右来了,你家大人呢?”“没有大人,师傅过世了,我一个人从山中出来,就我一个。”大汉拔刀插回刀鞘,上上下下地盯着云烨看,还走到跟前闻闻,“没有羊骚味,是关中人,不大的娃子乱跑个啥嘛》”“喂狼咋办。”旺财見壮汉揪着云烨不放,不干了,张嘴就咬。那壮汉一松手,左手一抬闪过,右手闪电般的抓住旺财下巴,旺财疼的直叫唤,壮汉哈哈大笑松手,在旺财背上按一下,叫了声:“好马“。而另外几个大汉,见云烨和旺财如此狼狈也哈哈大笑起来。旺财怕见生人,躲在云烨背后偷偷看这些人。为首的壮汉也在看云烨,见云烨身上的衣服被树枝荆棘划得如布条一般,虽破,却做工精良,式样古怪,料子似麻非麻,绝不普通,再见云烨眉目清秀皮肤细嫩,双手纤细,明显不是普通人家的子弟。脚下穿一双皮靴,看的古怪,却又合脚。不禁为自己刚才的无礼有些后悔。遂放缓语气:“少郎君欲往何处?”“在下自幼随恩师居于深山,不久前,家师亡故,云烨为亡师守灵三月后,所居之地被山洪冲垮,无奈只有下山,想不到山下遇到狼群,幸而逃脱,便成了目前这种样子,在下决定欲往长安,还望军爷告知兰州还有多远。”“兰州距此只有不到六十里,就你这身板,带着一匹伤马,得两天。”“诸位大哥这是运粮到何地?现在是何年?山中不知岁月,还请告知。”“胡涂师傅带胡涂徒弟连陛下去年登基都不知道,记住了,现在是贞观二年,至于运粮往何处,此为军机。”壮汉对云烨的问题充满了不屑,仿佛全天下谁都应该知道他伟大的皇帝陛下李二去年登基了。云烨只觉头仿佛被巨锤重重砸了一下,贞观二年,李世民。秦王,到底没逃过虫洞的暗算,到底被扔到一千三百年前。想想彻底远离的妻儿,这叫他情何以堪啊。嘴里喃喃自语:“我如何才能活这么久?”“你不喜欢吗?陛下登基难道不是大好事吗?”那壮汉?云烨脸色苍白,摇摇欲坠,用看普志高的眼神恶狠狠地盯着他,只要云烨口里迸出半个不字,那把横刀一定会砍在他脖子上。“喜欢,怎么会不喜欢,陛下登基应该普天同庆。”“那你哭什么?”“喜极而泣”“那你多泣会,顺便帮你师傅也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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